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安装窗帘、围帘比选项目
2020-06-11 16:16
一、比选项目目的
医院第二住院楼二楼装修即将竣工投入使用,为保护病员隐私,投入使用前需先安装窗帘、围帘。
二、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安装窗帘、围帘比选项目
2、比选项目预算控制价:53743.28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 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总务科
4、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18日9:00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总务科
5、比选时间:2020年6月18日10点00分
6、比选地点: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小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97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61613027
8、本项目公告将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9、比选应答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三、比选须知
1、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下列资质:
(1)具备窗帘销售、安装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成都信用”网站(
www.cdcredi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
www.ccgp-sichuan.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2、比选文件份数:壹式叁份。
3、比选文件规范性:
①各参选单位根据此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比选方案等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每页全部加盖单位鲜章。
②参选单位必须递交装订成册且密封包装的文件,并标注清楚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上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如未达到此项要求,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停止评标。
四、报名要求,参与比选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授权代表人授权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报名时以上所要求的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等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