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实习生周转楼底层墙体局部拆除安全结构鉴定采购公告
2024-03-15 11:07总务科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全院职工、就诊病人和病人家属,医院拟对实习生周转楼底层约250㎡共5建房屋的部分墙体进行拆除,重新进行装修改造。为确保安全,需进行安全结构鉴定。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所有人工、保险、材料、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负责。)
三、开标日期:2024年3月20日10:00
四、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八、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逐页加盖公章: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九、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项目要求
出具安全结构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