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外四科手术间装修改造和行政办公楼3-5楼走廊部分区域安装钢化玻璃采购公告

2024-03-15 11:11总务科

一、基本情况

医院外四科手术间墙面乳胶漆脱落,地面破损较为严重,存在院感隐患,影响医院形象,需对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设PVC地板胶。临街行政办公楼走廊临医院一侧在风雨天气易进水,需安装钢化玻璃防风、防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1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所有人工、保险、材料、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负责。)

三、开标日期:2024年3月20日10:00

四、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八、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逐页加盖公章: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九、报名及咨询

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上街97号

联系方式:028-6161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028-61613027

十、项目要求

外四科装修改造墙面面积约76㎡,地面铺设PVC地板胶面积约28㎡。临街行政办公楼3-5楼安装钢化玻璃面积约12㎡,按标准进行施工,质保期一年,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