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复审
2017-05-16 00:00
2016年我院继续开展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申报单位自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等评估推荐,并于2016年10月25日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抽取的专家来院现场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我院等98家复审单位为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017年3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正式发文〔2017〕10号予以公示。此项殊荣的获得标志着我院中医药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