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和寨卡病毒病

2016-02-19 00:00

寨卡病毒和寨卡病毒病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于黄病毒科(flaviviridae)黄病毒属(Flavivirus),是全长为11kb的单股正链RNA,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的3419个氨基酸。该病毒主要有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热病毒、黄热病病毒、日本脑炎病毒(乙脑病毒)或西尼罗病毒非常相近。

该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分离出,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出,1968年在尼日利亚的人类标本中检测到寨卡病毒。

二、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也称寨卡热(Zika fever),是由寨卡病毒( 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病毒性疾病。临床表现大多与同为蚊媒传播的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类似。

临床症状包括轻微发热、皮疹(开始于面部,后发展至全身)、关节痛(主要是手和足)、肌肉痛、头痛、结膜炎、眼后痛和呕吐等。

受感染的人群中通常仅有五分之一的人发病,临床症状比较温和,一般持续4-7天,为自限性疾病,需要住院的重症病例很少见。在近期美洲多国寨卡病毒病发生之前,还未报道过因为感染寨卡病毒导致死亡的病例。

寨卡病毒对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最危险,目前被怀疑是新生儿小头症的罪魁祸首。该病毒会干扰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导致胎儿流产、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死亡。头小畸形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患者的头颅明显小于常人,完全发育后头围也不超过42厘米,其智力、行动和视觉都会受影响,预期寿命较短。

该病无特效治疗药物,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即缓解疼痛、发热和其他临床症状。目前尚无疫苗。

三、流行病学

(一)传播途径

1. 主要通过蚊媒传播:主要通过被感染的伊蚊类蚊媒叮咬传播给人类。这些蚊媒与传播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病毒的蚊媒相同,一般在水桶、碗、花盆等积水中或附近产卵,在人类住所附近活动,主要在白天叮咬人类。当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时被感染,后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 母婴传播罕见:在邻近生产时,已经感染上寨卡病毒的母亲在分娩时有可能使新生儿感染上该病毒,但这种情况很少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婴儿通过母乳喂养感染寨卡病毒的报告。其他几种黄热病毒(登革热病毒、西尼罗病毒)和类黄热病毒已经证明可经母婴传播,并能引起早产、先天性缺陷和小头畸形。

3.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从理论上讲,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此种情况发生的报告。目前,有报道称可能通过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二)潜伏期

研究表明该病潜伏期为3-12天。

(三)人群易感性

在非流行区,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

(四)疫情概况

寨卡病毒以前很少感染人类,从1947年病毒被发现至2007年以前,被证实的人类感染病例仅14例。

2007年4至7月,位于太平洋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浦(Yap)岛上185例患者出现发热、头痛、皮疹、结膜炎和关节痛的症状,其中49例确诊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59例被诊断为可能病例,但没有导致住院或死亡的严重患者。疫情持续了4-7月间的13周之后的7年中,曾有旅行者中发生病例的零星报告(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

2013年至2014年,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寨卡病毒暴发。疫情从2013年10月开始,大约有10000例病例报告,其中70例为重症病例,包括神经系统状(格林巴利综合征、脑膜脑炎)或者自身免疫性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球减少症)的并发症。疾病的蚊媒主要是埃及伊蚊和波利尼西亚伊蚊。

2014年2月,智利的复活节岛发现1例本地感染病例。同时发生病例的还有其他一些太平洋岛国,如法属玻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和库克群岛。但是直到2014年6月,这些病例才被报告,之后再未检测到。 2015年4月,媒体报道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首次发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2015年11月2日,大西洋岛国佛得角卫生部确认,该国9-10月发生寨卡病毒病暴发,共报告1000多例。2015年11月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报告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据WHO报道,截至目前,有22个高危国家和地区,包括巴西、哥伦比亚、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马提尼克岛、墨西哥、巴拿马、巴拉圭、苏里南、委内瑞拉、波多黎各、巴巴多斯、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圭亚那、法属瓜德罗普岛、佛得角、萨摩亚和圣马丁岛。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巴西的14个州有1248例新生儿小头畸形病例报告(患病率为99.7/10万活产婴儿),其中包括7名死亡病例。目前的患病率为前几年的将近二十倍。

四、风险评估

我国与曾经或现在有寨卡病毒传播证据的国家存在持续的人员往来,因此,不排除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输入我国的风险。输入病例的多少与该国的疫情严重程度及与我国的交往频繁程度有关。

寨卡病毒主要是通过受感染的伊蚊传播给人,由于我国处于北半球,目前伊蚊的密度较低,即使疫情传入我国,进一步扩散的风险较低。

由于我国尚未发现过寨卡病毒病,医生普遍缺乏对该病认识,一旦有病例输入,可能会影响到病例的及时发现、诊断和有效防护,在伊蚊密度较高的时间(如夏秋季)和地区(如广东),输入疫情可能发生进一步扩散,甚至不排除出现较大规模扩散的可能。

我省目前处于冬季,绝大部分地区基本无伊蚊活动,因此,近期内(5月份前)暂无在疫区患寨卡病毒病的病人回我省后出现传播的风险。

五、预防

尽量避免进入寨卡病毒感染流行地区,如果前往,要做好防蚊等个人防护工作,最好穿浅色长衫长裤,身体裸露部位要涂上驱蚊液,避免在公园和景区树荫下长时间逗留。

来自巴西、哥伦比亚、苏里南等有病例报告国家的人员入境或回川后,如有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及皮疹等症状者,出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出若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在夏秋季从疫区回国的人员,如出现症状应立即到传染病院就诊,同时避免蚊子叮咬,以免疾病扩散。